图书馆网络系统管理规则
 
          图书馆网络系统是图书馆业务自动化的基础,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1、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自觉提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工作人员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得私自安装运行与本人业务无关的程序,否则对网络、设备、数据造成损害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3、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准擅自使用他人机器,不得将本人工作用机交给其他人员使用。除管理员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网络权限和主机IP地址,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把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借用或泄露给他人使用,任何擅自修改网络参数配置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而加以严肃处理。

       4、临时人员(主要是勤工俭学的学生)不作为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得掌握用户名和口令,业务操作由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特殊情况要增加用户,需经馆长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增加;当临时人员调出时,需立即通知网络管理员。

       5、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拷贝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浏览非境内网站;
      (3)浏览不良网站;
      (4)故意制作、下载、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私设代理服务器;       (6)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反动的、或者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6、工作人员要做好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更新防病毒软件,发现病毒及时向管理人员进行反馈并处理。

       7、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在正常上班时间下载和传播大容量文件,以免对图书馆业务工作造成干扰。
       8、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时,立即报告网络管理及维护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或调试网络设备等。

       9、网络系统专用电路上,不得擅自接其他电器,否则损坏网络设备后果自负。
      10、下班时,工作人员要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器、打印机、UPS等电源。

      11、网络的维护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当业务部门网络操作出现冲突时,由技术部协调解决,其他人不得以维护系统为由干扰业务部门的工作。

      12、网络管理员及维护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检查,并及时做好网络安全及数据备份工作。

      各部主任负责监督执行上述规定,对本部门的网络安全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