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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舍及财产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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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保护本馆馆舍和公共财产,使本馆职工和读者养成爱护馆舍及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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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凡为履行本馆职责而配给的房屋均为本馆馆舍。凡本馆各类型文献资源、流通阅览设施、业务工作和行 |
政办公设施、现代化设备以及其它一切为履行本馆职责所配给的设备均属本馆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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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务工作和行政办公设备由图书馆办公室统一配给并造册登记;不得擅自挪用,私自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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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馆职工对所配给的房间和财产负有保管和维护责任。部主任对所属部门物品负主要责任。如因保管不善 |
而造成丢失,损坏者,除追究责任进行批评外,还应照价赔偿;若责任在读者,应由所在部室负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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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未经技术部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馆内各种电子设备,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软件。 |
否则,如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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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任何人未经馆办公室批准,不得在馆舍和财产上涂画,打眼、钉钉、张贴;不得做拆卸、改装以及其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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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有损馆舍和财产完整、美观、整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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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违犯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较严重者,还应作书面检讨。 |
情节严重而又不接受劝阻、批评者,将给以重罚,直到送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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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维护本馆馆舍和公共财产有功人员,本馆将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呈报学校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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