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书和地方文献书厅规则 |
1、厅内藏书只供读者阅览专用,不得外借;如因教学和科研急需,必须经馆长批准方能借出。 2、读者须持有本馆有效借书证换取“代书卡“(阅览板)后方可进厅阅览,阅览方式实行开架阅览。 3、读者进厅前须将随身物品书籍自行存放在寄包柜内,随身只准携带笔记本和笔进厅。 4、读者在书架抽取所需阅览的图书时,正确使用“代书卡”,利用“代书卡”取书每次只可取一册。离开书厅时“代书卡”换回借书证。 5、爱护图书,禁止在书上圈点、勾划、折页、撕页或污损。读者在阅览过程中如发现上述现象,必须报告工作人员,否则由本人负责。 6、坚持文明阅览,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厅内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搬动和损坏。损坏必须赔偿。保持安静、整洁的阅览环境,不得大声说话嬉耍,不得抽烟或吃食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杂物、废物。 7、违反上述规则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学院和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